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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通報專線 / 申訴窗口

  • 台北校區生輔組 02-28829595
  • 桃園校區學務組 03-3509495

性騷擾之申請調查提出時,應說明下列事項:

  1. 申請人或檢舉人姓名、身分證明文件字號、服務或就學之單位及職稱 、住居所、聯絡電話及申請調查日期。
  2. 申請人申請調查者,應載明被害人之出生年月日。
  3. 申請人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調查者,應檢附委任書,並載明其姓名、 身分證明文件字號、住居所、聯絡電話。
  4. 申請調查或檢舉之事實內容。如有相關證據,亦應記載或附卷。